为了进一步提高金禾经济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论文质量,实现金禾中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2003】14号文件)等文件相关规定,特制订此细则。
一、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实施双盲评审制度,送审论文需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通过金禾中心统一组织的预答辩,且答辩委员一致认为可以送审或修改后可以送审;
2、通过金禾中心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重复率在10%以上的需提交中心学位委员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3、符合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通过论文格式审查;
4、经过匿名处理(论文需隐去本人和导师相关信息);
5、提交时间为答辩前两个月(通常为第六学期的四月初)。
二、 送审流程及要求:
论文评审人由金禾中心统一聘请,由校内和台湾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济学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学位申请人将符合第一条相关规定的论文(电子版和纸版各一份)提交至金禾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金禾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论文进行送审,每位申请人的论文应送两位评审人评审(其中一份为台湾专家),论文评审密封传递,并对评审人相关信息保密,评审时间通常为2-3周。
评审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给出明确的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参考。
三、 送审结果处理
评审结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收回并匿名处理(隐名方式处理或者重新打印)后发给硕士学位申请人,评审意见原件由金禾中心保存,最后归入申请人学位档案。评审结果的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
1、当两位评审人均认为论文的主要内容已经达到硕士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同意答辩”时,学位申请人按照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当两位评审人中有一位(或两位)评审人的意见为“修改后答辩”时,申请人可以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修改说明表,修改后提交原评审人再审。
3、当两位评审人中有一位评审人的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时,申请人可以提出学术异议,提交金禾中心学位分委会,由金禾中心学位分委会组织三人以上专家组审查,专家组认为学术争议成立的,可以提交另一评审人再审(申请人自付评审费)。此种情况下,申请人亦可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申请送原评审人再审。
4、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只能提出一次再审(学术争议)申请。
5、申请人的评审意见累计有两份“不同意答辩”,或者再审(或学术争议)后累计有两份“修改后答辩”(或一份“不同意答辩”和“一份修改后答辩”)意见时,申请人不得申请答辩,此次学位申请终止。申请人必须修改其学位论文,自收到评审意见后两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
四、此细则从2015届毕业硕士生开始实施,由金禾中心负责解释。
金禾中心研究生教务办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