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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中心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10

 

    据学校《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管理办法》(西交研〔2022〕10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金禾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金禾中心”)2023年申请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指导教师

接收专业:应用经济学

   接收导师及联系方式如下,每名导师接收同等学力博士申请人不超过1名,申请者需要提前通过邮件联系并确认导师(邮件应附上简历、成绩单等基本情况说明,方便导师了解简况),并将导师同意接收的邮件截图于5月30日之前发报名联系人郑老师邮箱,无导师接收凭证的申请报名,将不予以受理。

   金禾中心导师申请实行24小时审核制,请申请者每次仅联系1名导师,导师24小时未回复或者拒收,申请者可再联系其他导师。请勿同时联系多名导师,以免占用名额。

导师姓名

职称

研究领域

联系方式

易兰

教授

“双碳”战略,碳交易/碳市场,碳管理,低碳经济,环境经济,绿色金融,人工智能,智慧环保等

yi-lan@xjtu.edu.cn

张一

教授

国际经济与商务、制度经济学

zhangyi.econ@xjtu.edu.cn

俞炜华

教授

经济史、社会问题经济学

yuweihua@xjtu.edu.cn

二、注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获得硕士学位(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证书)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4.有经济学教育背景或辅修背景,具有经济学相关的研究或工作经历。

三、注册程序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否则申请注册无效。

1.网上注册

时间:2023526日—62

(1)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xjtu.edu.cn )进行注册,填写提交信息后打印《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表》。

(2)报名系统下载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单位审核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3)以下材料扫描打包后上传报名系统:

序号

材料清单

要求

1.电子版按顺序扫描打包后上传至报名系统(6月2日前,逾期无法提交);

2.纸质版复印件在录取后,与协议书一起邮寄至金禾中心;金禾中心会进行后续通知。

3.原件材料将在录取阶段进行查验。

1

《注册信息表》

网报后下载彩印并签名

2

《资格审核表》

网报系统下载填写,贴彩色照片,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

本科成绩单

须有公章的正式版成绩单

4

硕士成绩单

须有公章的正式版成绩单

5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6

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7

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中国研究生学位网进行申请认证

http://www.cdgdc.edu.cn/

境外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8

身份证

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9

在职证明或工作证

 

10

科研能力佐证材料

 

11

科研计划书

不少于3000字

12

六级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

 

2.材料审核时间:202368 

3.面试考核

金禾中心将组织专家在6月15日前对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行面试考核,参加面试者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围绕学习和工作背景,科研经历和科研计划等方面展开。

4.确定拟注册名单

金禾中心将根据申请者的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申请人应及时在注册系统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协议书,协议书经本人和单位签章后邮寄协议书,并上传报名系统。金禾中心将于6月16日前将拟注册名单报研招办。

5.缴纳培养费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于6月21日-29日登录校财务处主页完成培养费网上缴纳(网址:http://jdzfpt.xjtu.edu.cn/),如需发票,请在缴费时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申请者应保留好缴费凭证截图。

     培养费:16万元。

四、课程培养

申请人资格预申请通过后须在四年内完成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到期未通过课程考试者,学位申请自动终止,申请人博士预申请资格自行清除。

关于课程培养的特别说明:金禾中心同等学力博士与全日制学生一起上课(周内),无周末和晚上的课程班,不要求考勤,但需要完成课程相关的作业和报告要求,期末考试也需与全日制研究生同考,统一标准和要求。各位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五、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年限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课程考试者,在资格预申请通过后五年内,经指导老师同意,所在学院批准,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学位办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则自行失去申请学位的资格,申请人预申请资格从学校数据库中自动移出,导师不再承担学位论文指导任务。

六、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全部满足下列条件,可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满足所在学科申请博士学位社会评价的基本条件;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的成果;

(4)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

关于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管理办法》(西交研〔2022〕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七、学位申请期限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指导意见》文件执行。因逾期失去资格的人员如需重新申请学位,须按上述程序重新从资格预申请开始,且须重新缴纳费用,相关已修通过的课程可以经过导师和学院批准后向研究生院提出学分承认申请,批准后可在新一轮申请中免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金禾经济研究中心

电话029-82667920

电子邮箱:zhengliping@xjtu.edu.cn

九、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含不符合报名要求等)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4.培养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如需单位抬头票据网报时须在注册系统对应栏目注明,否则均为个人名称);

5.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6.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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