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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金禾中心2021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
2021-05-14     (点击: )

根据学校《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西交研〔2017〕6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申请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

专业:应用经济学

本年度招生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每位导师接收1-2名)

张国平教授:kpchang@mx.nthu.edu.tw

胡春田教授:chunhu@xjtu.edu.cn

曾卫红副教授:zengwh@xjtu.edu.cn

张一副教授:zhangyi.econ@xjtu.edu.cn

俞炜华副教授:yuweihua@xjtu.edu.cn

报名的考生网报之前应以邮件形式联系拟报考导师,招生导师研究方向和简历可在金禾中心官网师资简介中查询,金禾中心实行导师“工作日-24小时内审核制”,若24小时导师无回应或者拒绝接收,则可以联系下一位招生导师。为避免重复报考,请勿同时联系2位或以上导师。考生应在网报前将导师同意接收的截图发郑老师邮箱。

二、注册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一般应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3.申请注册人员须关注申请学位条件(详见第五条)。

三、注册程序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否则申请注册无效)。

1.网上注册

时间:2021年5月26日—6月2日

(1)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gmis.xjtu.edu.cn/zsbm/tdxl/)同力申博预申请资格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2)按注册系统说明,注册后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信息和打印“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表”。

(3)下载及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2021)”。

(4)申请者必须按照系统报名的要求,上传学位认证报告、评审材料。

2.材料审核

金禾中心采用电子材料审核形式,纸质原件材料在考核面试阶段进行提交。

除了网报系统上传材料外,需要同时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提交,邮件主题和附件均以“申请同等学力博士+姓名”命名。 材料发送至:zhengliping@xjtu.edu.cn

审核时间2021年6月5-9日

材料清单:(均为PDF形式)

(1)申请同力博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资格审核表(单位签字盖章);

(2)本科及硕士成绩单(有公章);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5)硕士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认证),如为境外学位,则须提交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原件;

(6)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

(7)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8)科研计划书(1000字以上);

(9)外语水平证明和其他获奖证明。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4.确定拟注册名单

6月17日前,确定注册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拟注册者应在系统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协议书,协议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5.缴纳培养费

审核通过者须于6月23日-30日完成培养费缴纳(网址:http://jdzfpt.xjtu.edu.cn/,自行保留好缴费凭证)。逾期未全额缴费者,视为放弃。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

申请注册生效后,按照金禾中心同等学力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并选修研究生课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按照培养计划开展相关学习及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为我校同力申博预申请资格起一般应在六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

五、同等学力博士生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向我校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获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

(2)完成有关学科的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具备我校申请博士学位社会评价的基本条件(具体请咨询金禾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的成果;

关于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奖励认定的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19号) http://gs.xjtu.edu.cn/info/1221/6064.htm

关于公布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成果”内容的通知http://gs.xjtu.edu.cn/info/1221/6061.htm

(5)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且论文已通过金禾中心预答辩、中期检查、格式审查和评审等环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67920

邮箱:zhengliping@xjtu.edu.cn

七、其他重要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3.培养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需要开单位发表的,需要在注册系统栏目5填写单位抬头名称,否则默认为个人名称且不能更改);

4.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5.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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