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是西安市属唯一的本科院校,为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和建设西安大学的目标,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西安文理学院拟公开招聘教授、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科研条件。
5.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教授一般为5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试讲与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西安市人才网(www.xasrc.com)、西安文理学院官网(www.xawl.org)等网站上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投递简历两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12月31日
2.报名地点:西安文理学院行政楼二楼人事处人事科
3.报名电子简历邮箱:renshichu@xawl.edu.cn
(三)试讲与面试
1.试讲与面试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组织实施。
2.通过简历审核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试讲与面试工作。试讲与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授课水平、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从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学方法等方面对试讲与面试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在全部考核环节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打分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体检
1.通过试讲与面试的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由于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由西安文理学院重新组织该岗位招聘工作。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西安文理学院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新参加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信息根据招聘情况随时更新。
五、联系电话
西安市人社局:029-86786870
西安市教育局:029-86787710
西安文理学院:029-88250319
西安文理学院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