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金禾中心硕士生奖助金评定细则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10-20

(2015年10月17日金禾中心奖助金委员讨论修订通过)

 

一、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2号),金禾经济研究中心(下称金禾中心)特制订此细则。

二、      金禾中心成立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金禾中心奖助金评定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及相关老师组成。

三、      奖助金由硕士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审定,财务处发放,申请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

4.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硕士研究生,金禾中心将取消或暂时中止其所获奖助金:

(一)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二)违反校纪校规;

(三)因出国、出境、生病等休学或退学;

(四) 其它经金禾中心奖助金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事端。

五、 评定标准:

(一)、对新入学硕士研究生将直接依据入学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奖助金,其中硕士Ⅰ等奖助金资助长学制(表现优异的推免生或研究生入学综合成绩排名30%,本人自愿长学制)研究生。

(二)、对二、三年级硕士生依据上一学年综合业绩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享受奖助金。

二年级硕士生的综合业绩由该生德育成绩及上一学年所开学位课程和金禾中心所规定的专业课程学分成绩加权决定,课程成绩计算以奖助金评定时已有成绩为准,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95%∑(课程成绩*学分数)/总学分数+德育成绩*5%

三年级硕士生的综合业绩由第二学年学位课程、金禾中心所规定的专业课程和第一、二学年论文发表情况确定,如金禾中心第一学年所开设课程的成绩在第二学年奖助金评定时因故未能计算在内,则此课程的成绩顺延用于第三学年奖助金评定,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95%∑(课程成绩*学分数)/总学分数+德育成绩*5%+论文加分

发表论文以奖助评定当年9月1日前正式刊登出来为准,期刊的分类情况见附件1和附件2,不同类别经济金融期刊发表论文加分计算方法如下:

中文期刊

刊物级别

单独作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A

20分

15分

5分

3分

B

15分

10分

5分

0分

C

5分

5分

0分

0分

英文期刊

刊物级别

单独作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A

40分

30分

20分

10分

B

30分

20分

10分

5分

C

20分

15分

5分

0分

 

注:①课程成绩为该硕士生攻读学位期间所修的学位课程和金禾中心规定的专业课程的成绩,以研究生院认定的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的实际成绩为准;

②导师为第一作者时,认定学生为第一作者,通信作者认定为第一作者;

③德育成绩统一给予初始分值80分。受到重大奖励或有重大违纪者,可酌情加减分,具体加分依学生处相关奖励文件由金禾中心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决定;

④发表论文是指以西安交通大学金禾经济研究中心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在自然科学期刊发表的论文,论文加分根据期刊排名情况由金禾中心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决定。

六、奖助金指标和额度由研究生院下发。

七、如有争议,提交金禾中心奖助金评定委员开会决定。投诉电话:82667920。举报信箱:zhengliping@mail.xjtu.edu.cn

八、本细则由金禾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金禾中心经济学、金融学中文期刊分类标准

附件2:金禾中心经济学、金融学英文期刊分类标准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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